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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之战影视解析影视投资者成为“接盘侠”

2021-10-12 19:42:18

来源:懂你电视剧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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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两年影视投资乱象频出。

向凯告诉记者,部分不法分子制作假的委托书或授权书,或假冒出品方名义向普通投资者募资,其中也包括很多真实注册了的影视公司。因此,2020年起国家对于影视制作许可证的监管也有所加强,很多没有进行实质影视制作的影视公司已经被吊销了影视制作或宣发资质。

向凯进一步表示,大部分真实的收益权转让或其他形式的融资中,投资者的资金通常需要直接打入出品方的专项资金账户。也就是说,如果不是直接打入专项资金账户,则项目可以认为存在较大风险。此外,中介方或者代理方必须出示授权书。与此同时,投资者也需要同时向出品方咨询是否存在委托第三方融资的行为。

中国电影相关负责人也特别向记者提到,近年冒用电影投资方、制作方名义,擅自进行电影融资或收益权转让的诈骗行为屡见不鲜。此种网络诈骗行为不仅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也使公众对电影行业产生极大误解。希望广大投资者注意甄别,在法定信息媒体已发布官方声明的情况下,不要轻信虚假融资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徐晓芳指出,影视投资具备极高的专业壁垒和资源垄断。实际上,优质项目流入民间的可能性极低,普通个人投资者没有相关专业知识,即使有专业人士的帮助,也很难拿到相应的权利文件来进行专业判断,因此并不建议普通个人投资者进入影视项目投资领域。

事实上,影视作品的收益权并非部分投资人想得那样简单。徐晓芳表示,收益权包括了电影的院线发行收益(含票房分红)、其他如互联网和卫视发行收益、衍生品收益、电影政府补贴、参奖获奖收益等,但即使项目真实有效,也不意味着就一定能获得收益。

徐晓芳进一步分析称,一方面是投资风险问题,有的影视项目的收益不一定能覆盖所有成本;另一方面,由于信息壁垒和专业壁垒导致个人投资者是非常弱势的一方,影视项目收益结算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给了“中间商”在收益结算过程中进行各种“猫腻”和“文字游戏”的可能性,收益分配的基数是什么、收益分配的计算方式是什么、分配流程是不是公开透明、是不是溢价投资等,普通个人投资者往往很难判断。而即使是投资者发现了问题,也基本不可能有审计查账的权利,那就意味着其维权也会非常艰难。

徐晓芳举例道,一些出品方(或权益受让方)拿到份额后兜售给个人投资者,其用1000万元购买了5%收益权,然后卖给个人投资者5000万元,从而在电影上映前就已获得了收益,而个人投资者能分到多少收益等问题已与他们无关。实际上,个人投资者成为了整个收益链条最终的风险承担者和“接盘侠”。个人投资者防范风险的最佳举措是不要心存侥幸认为可以分一杯羹。正规机构投资者即便试图分散风险,也会寻找其他专业的影视公司、基金而非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在进行影视项目投资时,也需要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进行投资结构设计、项目风险评估、版权链条审查等工作后,才可能尽量降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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